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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邓州市人民医院湍北新区分院核技术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3-11-14 16:52打印页面

关于2023年11月14日拟对邓州市人民医院湍北新区分院核技术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邓州市人民医院湍北新区分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1日。

电话:0371-66309126

传真:0371-66309125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学理路10号(邮编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邓州市人民医院湍北新区分院核技术应用项目

邓州市北京北路与灵山路交汇处(湍北新区分院)北侧放疗科

邓州市人民医院

郑州新知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在湍北新区分院北侧建设放疗科楼,拟在放疗科建设1间直线加速器机房,使用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10MeV、600cGy/min),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建设1间后装治疗机机房,使用1台后装治疗机,使用2枚铱-192密封放射源(使用1枚,备用1枚),单枚源最大活度3.70E+11Bq,属于Ⅲ类放射源,进行放射治疗;配备1台大孔径CT模拟定位机(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420mA),属于Ⅲ类射线装置。

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投资比例10%。


(一)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二)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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