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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3-00109 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23-06-0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同意撤回河南金利金锌有限公司20万吨/年铜基新材料合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
文  号: 豫环办函〔2023〕40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同意撤回河南金利金锌有限公司20万吨/年铜基新材料合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

河南金利金锌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回《河南金利金锌有限公司20万吨/年铜基新材料合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撤回《报告书》。

  特此函复。

  2023年6月5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抄送:济源市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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