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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15万吨/年低碳短流程新能源汽车及船舶用高纯锌产业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3-01-10 14:58打印页面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15万吨/年低碳短流程新能源汽车及船舶用高纯锌产业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7522837950)上报的由河南绿韵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15万吨/年低碳短流程新能源汽车及船舶用高纯锌产业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我厅集体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所在园区规划环评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加强侧吹氧化熔炼、侧吹还原熔炼、精馏、熔铸等工段废气收集及治理,各项废气污染物经相应治理设施处理后应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同时应加强各产生无组织废气排放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利用的原则,项目依托在建工程建设的污酸预处理站、酸性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污酸、双氧水脱硫(环境集烟)废水经在建污酸预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在建酸性废水处理站,与其他酸性废水合并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间接冷却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等部分清净下水返回生产线使用,部分清净下水与经在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生活污水混合后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应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

3.噪声。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污水采用架空管道密闭输送,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结合在建工程,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侧吹氧化熔炼制酸尾气排放口、侧吹还原熔炼炉及环境集烟排放口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施,废水总排口设置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在线监测设施,上述设施与当地生态部门联网。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等进行监测,按要求开展土壤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六)项目实施后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8.6/年、二氧化硫36.9/年、氮氧化物38.3/年;入环境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2.7/年、氨氮0.21/年;重金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铅0.2593/年、砷0.0065/年、镉0.0051/年、汞0.0012/年,共计0.2721/;全厂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29.6/年、二氧化硫86.4/年、氮氧化物107.6/年;入环境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7.1/年、氨氮0.56/年;重金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0.9874/

本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从济源市天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处理28800吨铅冶炼废渣项目、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臭氧法脱硝项目、电解车间酸雾深度治理项目、二、四分厂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及厂区除尘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济源市昌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关停削减量中倍量替代;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从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削减量中等量替代;重金属排放量从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烟气提标改造减排量中1.5倍替代,在本项目投运前上述减排工程均应完成。

(七)济源市天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处理28800吨铅冶炼废渣项目生产装置全部关停后,本项目方可投入运行。同时,你公司应按要求开展济源市天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处理28800吨铅冶炼废渣项目现有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土壤修复等工作。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四、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至上述单位,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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