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区 > 拟批准公示 > 环评

关于2022年11月2日拟对中玻投资有限公司4×1200t/d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2-11-02 17:00打印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中玻投资有限公司4×1200t/d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3

  传真:0371-66309113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玻投资有限公司4×1200t/d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

中玻投资有限公司

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4条1200t/d太阳能光伏玻璃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按照1窑5线布置),配套建设20条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深加工生产线,年产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26179万m2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炉窑烟气采用“干法脱硫+复合陶瓷滤筒除尘脱硝一体化技术”处理,经120米高烟囱排放,废气污染物浓度分别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河南省地方标准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495-2013);有机废气采用“沸石浓缩转轮+催化燃烧装置(电加热)”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浓度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河南省地方标准   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贮运环节采用密闭方式并设置袋式除尘器,减少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磨边废水经“混凝沉淀+砂滤”处理、生产废水经“调节池+离子软化系统+精密过滤器+两级反渗透系统”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剩余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弃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