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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142 分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2-07-06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22年全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2022〕4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22年全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程序,提升效能,精准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扎实做好2022年全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靠前服务,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梯度达标”

  (一)提高政治站位。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在巩固以往成果基础上,立足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关系,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作为有效抓手,指导企业对标升级,全面提升环境绩效水平,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政策宣传。全面落实“多宣传,常提醒,真帮扶,慎处罚,少关停”要求,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的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和解读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政策,加强业务指导和跟踪问效,倾听企业诉求,破解发展难题,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让惠企政策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标杆企业行业领先、引领示范的作用,总结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组织现场观摩活动,开展绿色发展帮扶、技术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引导企业取长补短,逐步缩小与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差距,全力以赴助推企业减污增效、绿色发展。

  (三)突出精准帮扶。省厅将充分利用“万人助万企”、“企业服务日”、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等平台,聚焦重点工作,对参与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的企业进行交叉验证和帮扶指导,持续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活动,帮助企业找差距、补短板,引导企业加快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各地要全面排查摸底本辖区重点行业企业治理现状,建账立册、找准短板,针对有意愿进行提标改造的企业,要靠前服务、精准发力,积极整合技术力量,现场诊断、靶向施策,真正帮到点、扶到位,实现政策直达快享,形成“培育一批、提升一批、带动一批”的示范效应,提振企业绿色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程序

  (一)严格审核把关。省厅将整合大气处、督察办、法规处、移动源处、执法监督局、生态环境监测与安全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资源,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对申报企业开展资格审查、现场核查和专家会审,确保评级结果真实有效。各地要根据本辖区企业数量、行业特点、污染特征、攻坚任务等,合理安排本辖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企业申报评定时间,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监测技术骨干配合开展所在区域的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管工作,避免出现审核把关不严谨、帮扶提醒不及时、日常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省厅在开展省级现场抽查核验过程中,如发现某地区多数企业现场实际情况与申报级别指标要求严重不符,存在把关不严、落实不力情况的,将暂缓安排省级审核评定工作。

  (二)严控廉政风险。进一步规范程序,筑牢风险意识,逐级、逐环节排查风险点,防患于未然,严守纪律底线、法律红线。参与绩效分级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签订《廉洁守纪承诺书》。各级各部门应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应经费,保障评级工作,不得以“绩效分级”名义向企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设置A、B级企业申报数量限制。企业在提交评级材料时,存在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直接评定为最低等级。承担相关企业“深度治理”“技术咨询”等项目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审核评定工作。

  (三)严肃纪律问责。在绩效分级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安排与绩效分级工作无关事项,有违规违纪的,从严问责。有关单位、专家个人未反映企业真实评级情况,存在包庇、歪曲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单位、专家参与绩效评级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企业主动贿赂负责绩效分级工作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的,取消该企业评级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坚持动态调整,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一)坚持短板原则。企业绩效评级时,需满足各级别差异化指标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有一项未满足的,降级评定;当企业涉及跨行业、跨工序时,可分行业或工序分别评定,并执行相应应急减排措施,企业总体绩效以所含行业或工序中绩效评级较差的为准。要重点关注跨行业、跨工序的企业,严格对照技术指南所属行业适用范围和生产工艺开展审核评定,督导企业从严对标、如实申报,杜绝侥幸心理。

  (二)强化日常监管。全面加强“两随机、一公开”,对参与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的企业进行标识化管理,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工业用电量监管、门禁系统、卫星遥感、无人机、走航车、蓝天卫士、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采取“非现场”监测、“非接触”执法、“信息化”远程监管等方式,突出高效精准,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日常监管。

  (三)及时动态调整。省厅将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分级动态调整,对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际生产活动水平达不到相应绩效分级指标要求的企业,严格实施降级处理。各地要坚持“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回头看”,对已经评为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企业严格落实绩效指标各项要求。

  各地要把握时间节点,提高工作效率,每月30日前通过“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信息管理系统”向省厅上报本辖区企业申报材料、现场核查意见表和企业市县级核查意见整改情况,并及时根据评级结果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市级当月上报企业汇总名单应由本地分管副局长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省厅大气处邮箱dqcyjgkz@163.com。

  2022年7月5日

主办:大气环境处                 督办:大气环境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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