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汝州至方城段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汝州至方城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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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汝州至方城段环境影响报告书 | 平顶山市汝州市、宝丰县、鲁山县、叶县、南阳市方城县 | 河南交投平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河南清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路线全长约100.7km,采用双向四车道。总占地面1015hm2,其中永久占地794.8hm2、临时占地220.2hm2,总挖方1765万m3,总填方1671万m3。
| 一、生态环境。项目二次穿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均以桥梁一跨方式跨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以《关于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汝州至方城段跨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有关事宜的复函》(中线局总工办函〔2021〕57号文)同意工程穿越;项目以桥梁一跨方式跨越方城县“三线一单”优先保护单元的澧河源头水保护区、以桥梁方式跨越平顶山白龟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沙河二级保护区、澎河二级保护区、澎河准保护区、冷水河准保护区,均不设置服务区、施工场站、取弃土场等设施。项目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运营期对112处敏感点的35处设置隔声屏障(总长9837m、高3m),对80处敏感点657户安装隔声窗,采取措施后运行近期及中期敏感点昼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 三、水环境。运营期服务区和收费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四、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营运期影响较小。 五、固体废物。服务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汽车维修废机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安全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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