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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派驻机构: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投身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热情,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根据中组部、人事部2020年12月28日修订发布的《公务员奖励规定》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予以嘉奖;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规定。给予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魏金春等3名公务员记三等功一次;给予2020年度考核优秀的蔡松涛等52名公务员记嘉奖一次。名单如下:
一、记三等功人员(3人):
魏金春 司金曦 许 喆
二、记嘉奖人员(52人):
(一)厅机关:(42人)
蔡松涛 曾 刚 赵 珂 焦元森 马勇光 刘 勇
曹 颖 宋德永 程光中 张 赟 谢 洪 胡俊红
韩晓晗 陶 冶 吴 建 范 军 赵 杰 刘红东
杜庆海 李 莉 李学敏 杨云涛 桂 珂 王东照
李纯杰 侯晓磊 谢志广 王小飞 邰 帅 赵 恒
李 洁 李 江 王永俊 李 方 丁照军 李华召
申国彦 史剑锋 李 飞 周志力 李 明 刘卿峰
(二)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7人)
陈大传 赵明辉 程 芳 董文军 巩志磊 李云霞
侯玉国
(三)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3人)
杜 兵 柳 林 吕宗鑫
希望受到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成绩。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奖励的同志为榜样,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积极进取、建功立业,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河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1年4月12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