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等8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的通知》(豫环文〔2019〕32号)要求,切实加快推动各地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绿色发展的生产体系和生活方式,指导有关市县编制绿色发展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出绿色发展规划建议方案
省辖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区污染防治攻坚任务需要和产业结构特点,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编制绿色发展规划。自愿编制绿色发展规划的市、县,要提出绿色发展规划建议方案,经各省辖市“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千百万”绿色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于2019年5月25日前报省“千百万”绿色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启动绿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省“千百万”绿色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各地报送的绿色发展规划建议方案后,5月底前发布绿色发展规划编制市、县名单。省“千百万”绿色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绿色发展规划编制专家指导组(见附件1),拟编制绿色发展规划的市、县可以向省“千百万”绿色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专家服务需求,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规划编制工作。绿色规划编制专家指导组集中商议提出绿色发展规划编制指南(见附件2),各地可以参照指南编制绿色发展规划。8月底前有关市、县完成绿色发展规划编制。
三、论证批复绿色发展规划
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绿色发展规划,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复后实施。批复之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由市、县发展改革委自行组织专家论证会,可以邀请省绿色发展规划编制专家指导组的专家参与论证。10月底前有关市、县完成绿色发展规划论证批复工作,并报省“千百万”绿色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大局,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促进”,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前瞻性设计,科学编制绿色发展规划,为实现绿色发展提供长期指导。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树牢服务基层理念,实时掌握市县规划编制工作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在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千百万”绿色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附件:1. 绿色发展规划编制专家指导组名单
2. 绿色发展规划编制指南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