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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6782203821W)报送的由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安阳林州220千伏电网加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安阳林州220千伏电网加强工程由新建彰德~红旗渠220kVII回线路工程和桃园~茶棚220kV线路迁改工程两部分组成,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林州市、鹤壁市鹤山区境内。
(1)新建彰德~红旗渠220kVII回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于500kV彰德变220kV配电装置东数第十二出线间隔,止于原彰德~红旗渠220kVII回线路61#杆塔,线路路径全长35.6km,单回路架空架设,共新立角钢塔96基。原彰德-红旗渠II 回线路暂不拆除。
(2)桃园~茶棚220kV线路迁改工程:将已建桃园~茶棚220kV线路进行改造,起于原线路34号直线塔附近,止于36号直线塔大号侧,改造220kV 单回线路路径长度1km,拆除单回直线塔3 基,新立单回承力塔4 基。
工程总投资56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输电线路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四)线路与公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五、我厅委托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工作。
六、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厅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厅审批。
2025年4月11日
主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督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