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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5-01-13 16:51打印页面

  豫固转移函〔2025〕8号

  关于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意见,由于未收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的复函,现批复如下:

  不同意你公司将废电路板(900-045-49)300.0吨,转移至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

  此复。

  联 系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刘同兴

  联系电话:0371—6630925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2025年1月6日

  抄送: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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