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固转移函〔2025〕13号
关于范县诚信石化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范县诚信石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征求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意见,由于未收到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复函,现批复如下:
不同意你公司将石油炼制过程产生的废酸(251-014-34)5000吨,转移至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
此复。
联 系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刘同兴
联系电话:0371—6630925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2025年1月6日
抄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