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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5-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科技标准处 发文日期: 2025-01-10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2025〕2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高质量开展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经各地初选上报、省厅综合研究,确定对390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性审核企业350家、简易审核企业17家、水泥行业审核企业23家)。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按照《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做好以下工作。

  一、压实属地责任

  按照省厅统筹、地市主导、县区推进的工作原则,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压实责任,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督促企业做好信息公示、审核启动、评估、验收工作。要增强服务意识,制定工作计划,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导。要严把审核质量,所需费用由相关部门报请地方政府纳入预算,承担评估验收工作的部门或者单位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费用。

  二、规范审核流程

  地市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12111工作法”,书面通知有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在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通过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2个月内启动审核工作,1年内完成审核,企业召开验收会后1个月内由地市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出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对因特殊原因1年内无法完成验收的,督促企业在验收时间节点前1个月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核实汇总后上报省厅备案。

  三、优化审核模式

  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估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4〕474号),我省简易审核、水泥行业整体审核创新试点项目顺利通过评估,为进一步加强试点成果应用,纳入简易审核、水泥行业审核名单的企业,总体遵循“12111工作法”,采取省厅统一指导、地市自行组织、企业自主选择的方式开展审核工作。简易审核重点把握好精简审核流程、快速识别重点问题、分类制定实施计划,推动方案快速落地等关键环节,助力企业达成短期清洁生产目标、制定长远改造计划。水泥行业审核要以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为目标,通过开展行业专项培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分享优秀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动企业实施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的清洁生产方案,充分发挥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效能。

  四、落实激励举措

  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依据《河南省“十四五”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有效激励方式,在税收政策、差别化管理、专项资金申报、职称评审、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方面对企业给予支持。要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有科研基础的企业聚焦绿色低碳转型,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方法,挖掘提升潜力,积极参与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推进绿色技术创新。

  五、强化监管力度

  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对在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未按规定公布相关信息、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在审核中弄虚作假、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省厅将适时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核查,全面提升清洁生产审核成效,以高水平保护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赵亮亮        刘小荧

  联系电话:0371-66309308      0371-66309082

  附件1 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pdf

  附件2 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简易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pdf

  附件3 2025年度河南省水泥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pdf

  2025年1月9日

主办:科技标准处                督办:科技标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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