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河南信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极前驱体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报告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河南信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极前驱体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报告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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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负极前驱体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报告 | 范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濮王产业园 | 河南信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7套石化生产装置,包括160万吨原料加氢精制装置、120万吨/年石脑油制混合芳烃装置、60万吨/年混合芳烃精制装置、50000Nm3/h甲醇生产装置、2×5万吨/年硫磺再利用联合装置、20万吨/年负极材料前驱体生产装置、5万吨/年负极材料前驱体煅烧装置等7套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储运、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脱盐水站、除氧水站依托丰利石化。 本项目总投资5762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56万元,占总投资约1.21%。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装置加热炉废气、导热油炉废气、硫磺回收尾气、负极材料前驱体煅烧装置回转窑废气、粉尘废气、储罐呼吸气和装卸区废气、无组织废气等。本项目生产装置加热炉、导热油炉采用本次装置自产的脱硫后的净化燃料气作为燃料,燃烧后直接通过排气筒排放,原料加氢精制装置加热炉废气及负极材料前驱体生产装置加热炉废气经各自60m高排气筒排放,石脑油制混合芳烃装置加热炉废气及混合芳烃精制装置加热炉废气经各自90m高排气筒排放,甲醇生产氢气装置导热油炉废气经35m高排气筒排放;硫磺回收尾气处理工艺采用“加氢还原+MDEA 溶剂吸收+尾气焚烧+碱洗”,处理后烟气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负极材料前驱体煅烧装置回转窑废气采用“SCR+石灰石-石膏法+湿式电除尘”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经90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各自15m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呼吸气和装卸区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预处理后,与危废暂存间废气、废水暂存池废气汇合经RTO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上述废气处理后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及其修改单、《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补充修订版)》炼油与石油化工和碳素行业A级指标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包括含硫废水、含油废水、含盐废水、循环水污水、凝结水站废水、生活污水等。含硫废水进入本次工程新建的酸性水汽提装置进行处理,产生的净化水一部分回用于生产装置,剩余净化水排入丰利石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含油废水、含盐废水、循环水排污水、凝结水站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依托改造后的丰利石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站规模为250m3/h,处理工艺为:现有污水处理改造后的预处理工艺为:格栅渠-集水池-调节均质池-隔油池-一级气浮池-二级气浮池-A池-OBR池-二沉池-中间水池-BAF池-提升池;新建的预处理工艺为:格栅渠-集水池-调节均质池-机械隔油池-高效超微溶气气浮-1#中间水池-水解酸化池-A池-OBR池-二沉池-2#中间水池-曝气生物滤池;深度处理系统工艺流程为:预处理后废水-高密度沉淀池-3#中间水池-多介质过滤器-HOT-Ⅲ催化氧化-达标排放。处理后废水排放浓度能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标准及范县濮王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本项目新建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225m2),用于出厂危险废物的临时周转存放;新建1座一般固废仓库(375m2)用于一般固废临时周转存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碱、其它废物和废催化剂)五类,经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还包括催化剂再生单元产生的干燥废吸附剂、催化剂再生单元产生的废脱氯剂、VPSA工序、PSA工序产生的废脱碳吸附剂、制硫废催化剂、袋式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布袋、脱硫工序产生的脱硫石膏等。催化剂再生单元产生的干燥废吸附剂、VPSA工序、PSA工序产生的废脱碳吸附剂、制硫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催化剂再生单元产生的废脱氯剂安全填埋,袋式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布袋、脱硫工序产生的脱硫石膏外售。 四、噪声防治措施:针对不同设备的噪声特性,工程中分别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要求。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