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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0月14日拟对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4-10-15 14:16打印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6

  传真:0371-66309116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洛阳市、三门峡市

洛阳故县水库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

故县水库灌区工程是故县水库的配套工程,工程任务是建设从故县水库引水的灌溉供水骨干渠(管)系及配套建筑物。灌区范围涉及洛阳市洛宁县、宜阳县、新安县、涧西区及三门峡市渑池县、义马市,共2市6县(区)。本工程为故县水库的配套工程,主要功能有两项:1、农业灌溉:设计灌溉面积64.2万亩,农业供水量8897万m3

2、城乡供水:总供水量5043万m3。工业供水882万m3,生活供水4161万m3。本工程新建支渠及以上渠道27条,共277.56km。工程用地共计18806.19亩,其中永久用地共计3430.67亩,临时用地总面积15375.52亩。。项目总投资83.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485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78%。

一、生态环境。施工期优化工程布置,临时施工占地要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占地;施工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避免对占地区外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保留施工区表层土壤,待施工结束后用作生态恢复。评价提出施工期严格按照水保方案进行工程防护及工程恢复、临时占地恢复等措施,减缓施工引起的植被破坏等影响;运行期应对临时占地生态恢复状况进行监测,及时对恢复不好的地段进行补种。施工前进行超声波驱鱼等措施;在取水口处设置拦鱼电栅设施;优化水库调度方案,建设生态流量泄放及监控设施,保障生态流量稳定足额下泄;运行期在库区及坝下开展增殖放流,进行水生生境修复。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等,评价提出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及施工时间、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对于距施工区较近声环境敏感点与施工区之间设置临时声屏障。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后本项目施工期建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三、水环境:各施工废水分别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隧洞排水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后首先回用,多余水量排入周边水体;生活污水:部分营地设置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部分营地设置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运至相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运行期,加强水源水库水质监测,确保供水水质安全;根据灌区分布,合理设计建设生态沟渠;加强输水沿线管理;管理人员产生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

四、环境空气: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遮盖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治理工作,贯彻执行扬尘污染防治“两个标准”要求,做好施工期扬尘治理工作。

五、固体废物:本工程弃渣场,不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并尽量远离居民点。施工机械存放区所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等危废需集中收集(设置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定期外运后安全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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