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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4-00150 分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4-06-13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1159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4〕10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1159号提案的答复

阚全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河南省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政协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PM2.5(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VOCs和NOx协同治理,综合施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全省PM2.5浓度45.3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国家目标(48.5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48.1天(68.0%),超额完成国家目标(242.4天)5.7天;PM10、PM2.5和综合指数三项指标改善幅度均居全国第一,优良天数改善幅度居全国第六;4-9月份首次连续6个月PM2.5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全省17个县PM2.5浓度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因臭氧导致的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大幅减少,“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景象越来越多。主要做法如下:

  (一)聚焦结构调整,深化源头治理。一是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印发实施《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修订)》,明确全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常态化组织召开省级“两高”项目会商联审会议,严格“两高”项目管理,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二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印发了《河南省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计划》《关于支持重点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链式改造提升的若干政策》《河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系列规划和方案,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纵深实施。三是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印发《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3年本)》,明确了能耗类、环保类、质量类、安全类、技术类标准,累计淘汰落后煤电机组近600万千瓦,推动城市建成区158家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淘汰4.3米及以下的焦炉等落后产能1600余台(套),有力推进结构污染减排。四是持续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印发了《河南省钢铁行业“十四五”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转型发展指导意见》《河南省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累计推动全省2.1万家企业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在全国率先完成284座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实施VOCs企业源头替代和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大幅降低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五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指导帮扶企业全面提升环境绩效水平。加强预测预报和研判分析,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差异化科学精准管控,扎实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二)突出重点防控,强化协同治理。一是开展突出治理问题排查整治。印发了《河南省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涉VOCs企业对泄漏检测与修复、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废气旁路等关键环节开展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二是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按照“应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全面推进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强化原辅材料VOCs含量全流程监管。三是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加大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力度,对废气处理效率低下的企业实施提升治理,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因地制宜推进涉VOCs“绿岛”项目建设,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四是开展环境绩效等级提升行动。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河南省2024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创A晋B行动方案》,分行业分类别建立绩效提升企业名单,全力帮扶重点行业生产和治理工艺装备提升改造,推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绩效创A。

  (三)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升清洁运输水平。一是持续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项目建设,提升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水平。二是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行动方案》,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大货运新能源车辆推广。三是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推进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和国三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管。四是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扎实推进重点路段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加快推进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四)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持续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二是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在全省全域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充分利用“蓝天卫士”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监控,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三是稳妥有序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因地制宜成片推进清洁取暖改造,保质保量完成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改造任务,更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依法依规整治禁燃区内违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散煤的行为,严防严控散煤复烧。扎实做好“非禁燃区”洁净型煤生产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四是加强烟花爆竹污染管控。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加强宣传引导,严厉惩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凝聚攻坚合力。一是全面提升监管能力。累计建成100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251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1802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对4600余家重点企业实施在线监控,131个县(市)和95%的乡镇建设了“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建成了立体化、全方位、多角度的监测监控信息网络,全面实现了“人在做、天在看”的生态环境信息化监控能力。二是坚持依法监管。坚持依法行政,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监控数据造假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以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三是持续凝聚攻坚合力。坚持精细化目标管控,实施项目化、清单化管理,通过调度通报、排名约谈、督察督办、生态补偿等措施,形成“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强大攻坚合力。四是服务企业绿色发展。积极开展“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每月5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听取企业诉求建议,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助力企业绿色发展和提升治理能力。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以更高的标准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健全和完善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为推进美丽河南建设贡献力量。

  (一)坚持目标导向,加大攻坚力度。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清醒认识我省空气质量改善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力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PM2.5和O3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VOCs协同减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实现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提升进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

  (二)加快结构调整,强化协同治理。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的转型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优化煤电项目布局,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实施交通运输清洁行动,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推进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提高铁路、水路货运和新能源汽车比例。实施工业企业升级改造行动,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

  (三)健全制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狠抓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对重点任务措施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强化重点治理任务落实。深入开展攻坚战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施奖优罚劣,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导考核、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攻坚措施落到实处。

  2024年6月13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邰帅

  联系电话:0371-66309350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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