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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淮河上游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淮河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改善淮河干流水质。2023年11月26日,王凯省长亲临信阳市息县督导检查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信阳市抓紧整改,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全省环境监测指标、设施运行等规范化建设。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性和个性问题整改清单,我厅及时向信阳市人民政府致《关于加快落实王凯省长息县督导检查安排事项及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个性问题清单整改进度情况的函》,督促息县按照整改方案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并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工作调度和现场核查。2024年4月9日,我厅对南阳市人民政府致《关于尽快改善淮河干流水质的函》,要求南阳市高度重视水环境质量问题,对淮河干支流和周边污水管网溢流口、雨污混排口、入河排污口等进行全面溯源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尽快改善淮河水质。目前桐柏县正在实施截污纳管,已建设3个微型湿地工程,并对县城内河多处污水直排和溢流点位进行清理、封堵、整治,加快重点项建设进度,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自2020年以来,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多次会商讨论,先后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梳理核实“两高”项目的通知》《关于建立“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的通知》《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不断细化“两高”项目判定标准,科学划定“两高”项目范畴。同时,我厅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河南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将“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上收省厅,进一步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准入,有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三)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全省乡镇政府驻地基本建设有集中式或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通过将生活污水纳入城市管网予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由2018年的17.9%提升到目前的41.6%;其中,郑州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60%以上。新密市坚持城乡融合,统筹推进城乡污水一体化治理;漯河郾城区将农村污水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积极推进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周口淮阳区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出适合平原农区“低成本、易管护、可持续、效果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淮阳经验”,生态环境部在全国推广,吸引省内外20多个地市参观学习。通过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昔日淮河流域农村污水横流问题得到遏制、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的现象明显减少,有效的缓解了对河道污染的影响,农村环境逐步改善。
(四)扎实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监督指导。我厅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等10个省直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确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目标任务与重点工作。安排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600万元,用于支持各试点工作。明确河南农业大学为技术支撑单位,组织专家对各试点工作开展全过程指导帮扶。目前,试点区域负荷评估按要求实施,优先治理区域基本划定,面源治理试点项目积极谋划推进。监督指导试点成果在农业面源污染预警、污染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试点区域水体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帮扶力度。组织试点县按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试点优先治理清单开展科学精准治理。鼓励各试点县统筹运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等部门支持政策,因地制宜谋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探索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为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积累经验。
(二)密切关注淮河上游水质改善情况。我厅将高度关注淮河上游水污染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并持续跟踪问效,督促加大沿河排查力度,加强水质监测分析及预警研判,精准调度沿河排口排查整治情况,统筹防控水环境污染风险。
(三)严格落实“两高”项目四部门会商联审制度。对未经会商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环评手续,对不符合“三线一单”、规划环评、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审批。
(四)持续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建立完善的治理运维体系。指导各地依据《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要点》加快建立城乡融合、建管一体的治理体系,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有条件地区学习借鉴周口淮阳区环保税用于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保障的经验做法,支持各地探索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用地用电政策,简化项目审批等程序。二是加快推进治理。认真落实《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河南省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2025年)》。扎实开展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在实现污水设施“有”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设施整治提升和提质增效,延管网、补短板、强运维,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审慎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建设资源化利用设施,适度建设分散式或生态化污水处理设施。
2024年6月5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冯 风
联系电话:0371—66309591 178399187883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信阳市政府,信阳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