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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4-00147 分类:
发布机构: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文日期: 2024-06-13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180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4〕102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180号提案的答复

郭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我省固体废物高值化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开发、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名录。”“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对工业固体废物对公众健康、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等作出界定,制定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技术政策”。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4〕7号)明确规定:“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搭建创新平台,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创新研究。加快推进再生金属精深加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废旧塑料高值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高值化利用技术和产品研发。支持开发应用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固体废物的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技术。深入实施省科技计划项目,着力推进共性技术和关键设备攻关,强化对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的科技支撑。(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作情况

  (一)强化一般工业固废贮存管理。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场的选址、建设、运行、封场、土地复垦等过程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及替代贮存、填埋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充填及回填利用环境保护要求,以及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等内容,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的污染防治。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公告,指导相关企业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的目的,推动企业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二)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全省持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利用处置企业158家,利用、处置总能力1317.24万吨/年,其中集中处置能力(处置方式为焚烧、填埋、物化)109.4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86.8万吨/年,利用能力1121.04万吨/年。此外,焚烧、填埋、物化等集中处置企业10家,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12家,综合利用企业136家。随着我省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的不断增加,我省危险废物已从焚烧填埋方式转变为“变废为宝”的资源化利用方式。

  (三)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无废城市”为抓手,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循环利用工作,有效提升了固体废物整治水平,“无废城市”作为一种新型城市管理模式,逐步得到认同,“无废”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支持“5+1”地区“无废城市”建设。科学指导“5+1”地区制定本地“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多次开展“5+1”地区“无废城市”调研,找准发展症结难题,认真把脉问诊,解决“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建立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交流群,定期转发省内外“无废城市”建设先进典型案例,按季度调度“5+1”地区工作情况,年底调度各联席会议单位和“5+1”地区工作总结,形成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总结。组织郑州等赴海南、深圳等地参加“无废城市”调研,拓宽工作视野。在“无废城市”的引领下,多地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热潮不断高涨。

  (四)首次发布《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将我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利用处置能力、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情况,以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及不足的危险废物种类对全社会进行公开,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废利用处置项目,优化省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布局,鼓励对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标改造,提高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印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要点。2022年9月,我厅印发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部分种类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对铝灰、矿物油、精蒸馏残渣等三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工艺进行提升,明确淘汰工艺,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水平。

  (六)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产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调整升级的重要空间聚集载体,园区规划环评是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优化产业发展的有力抓手。近年来,我厅积极指导产业园区在编制及修订开发建设有关规划时,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防范环境风险为核心,优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细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效力,有力推动产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分步分类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查清有关类别固废历史堆存量的基础上,配合生态环境部分类研究制定规范化环境管理指南,压实固废产生单位主体责任,促进贮存处置量大的企业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地方开展大宗固废治理示范项目建设,在环境影响评价等环节加强服务,推动磷石膏、煤矸石、粉煤灰、赤泥、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在建材生产、回填充填、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规模化利用。同时,严格固体废物违法检查,对符合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固体废物违法案件严肃处理,营造依法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针对我省不同区域的地理、资源和产业特点,研究制定“十五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规划,对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合理布局和技术升级。制定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废包装物、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查工作要点,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明确审查具体要求,精简审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服务企业发展。

  三是做好规划环评。进一步加强我省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注重统筹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园区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园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良性互动。

  四是继续发布《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将我省最新的危险废物产生量、利用处置能力、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情况,以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及不足的危险废物种类对全社会进行公开,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废利用处置项目,优化省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布局,继续鼓励对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标改造,提高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创新开展“无废集团”建设。在全省范围内选树部分“无废集团”试点,积极引导推动以集团化企业为整体的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化、资源化利用充分化、最终处置规范化,通过示范企业的绿色转型,以点带面引领整个行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同时,我厅将配合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推动固体废物高值化综合利用产业取得良好发展成效。

  2024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夏荣庆

  联系电话:0371-66309376  15516913633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濮阳市政府,濮阳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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