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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4-00130 分类:
发布机构: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文日期: 2024-06-05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13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4〕90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13号建议的答复

刘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全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促进产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坚持规划引领、政策措施持续完善,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印发实施《河南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引导再生资源产业企业在静脉产业园、“城市矿产”基地内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实施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二是出台《河南省“十四五”再生金属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引导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等合作开展废旧锂电池逆向回收,建设锂电池回收处置利用项目,推进锂电池产业上下游配套协作,健全新能源电池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二)完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体系。一是废动力电池回收。根据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我省积极落实汽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郑州、洛阳、新乡、焦作4个试点地市,2022年7月通过国家试点验收,初步建立了我省动力电池的回收体系。截至2023年底,我省整车生产企业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单独或依托销售维修站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共计594个,培育国家新能源汽车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白名单企业8家(包含梯次利用企业5家、再生利用企业3家),正在培育创建白名单企业10家,通过“互联网+回收”模式,与回收企业进行合作,实现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能7.4万吨/年,锂等有价金属再生产能16万吨/年,基本满足未来5年我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需求。二是废铅蓄电池回收。根据《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19〕5号)和《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26号)等文件要求,河南省持续积极开展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一方面,不断完善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要求。为巩固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有效防范环境风险,2023年1月,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23〕14号),将试点时间延长至2024年底。同时,对试点工作提出“不得违法设置审批前置条件,不得设置互为前置或重复审批的审查条件,不得随意设置市场准入壁垒,不得制定涉及限定收销价格、指定接收企业、指定运输单位等规定,不得行政干预试点单位合法经营”等“五个不得”要求,为试点单位正常运营保驾护航。另一方面,持续推动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分一二三类建立铅蓄电池回收“金字塔”型回收体系。截止目前,我省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共3007个,发放试点许可证单位均为地市级,共计277个。试点企业中集中运转点共278个,收集网点数2727个,2023年收集量共283127.12吨,试点开展至今累计收集量878436.5吨,极大提升了废铅蓄电池收集率,有效降低了废铅蓄电池环境污染风险。

  (三)建立新能源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一是在产业联盟方面,我省已组建了省产业联盟。2019年10月,我省先后依托中国铁塔(新乡)动力电池回收与创新中心,成立了河南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由中科院郑州中科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牵头,成立了河南省动力锂电池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河南电池研究院、国家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师范大学等三所高校、宇通集团利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汽车整车生产、电池生产及综合利用企业代表签订了联盟合作协议,搭建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平台,开展了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标准、装备、氟化工、负极材料、正极材料的循环利用等相关技术交流。二是成立河南省电池回收行业绿色发展协会。早在2019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发出《关于召开河南省电池回收行业绿色发展协会成立大会的通知》,成立了河南省电池回收行业绿色发展协会,推动服务电池回收相关企业绿色发展,增强电池回收行业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搭建了行业沟通、交流的平台。

  (四)不断强化监管力度。督促各地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废铅蓄电池产生、收集、贮存和转运相关单位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管,指导台账填报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查验企业转移联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车辆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消除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运过程中的环境风险。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做好完善全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相关工作。

  (一)持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强规范企业的动态管理,培育一批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管理企业,加强大数据、区块链等互联网技术在再生资源领域的应用,助力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高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拟对现有的联盟进行组合,切实发挥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我省动力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创新研发平台,加强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着力推进共性技术和关键设备攻关。近年来,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牵头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5项、参与7项,

  (三)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行为。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将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行为。

  (四)推进建立监督与失信惩戒机制。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监督管理与失信惩戒制度,督促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从事电池回收处理相关活动。

  (五)加大帮扶和宣传力度。围绕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涉及行业广、多而散,大部分为小商小贩(个体户)缺乏相关法律意识的情况,结合监督检查,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引导从业者规范经营。通过线上线下培训、调研督导等形式,为各级生态环境系统和相关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不断加强各地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试点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切实增强试点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推动铅蓄电池试点行业健康发展。

  2024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夏荣庆

  联系电话:0371-66309376  /  15516913633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许昌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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