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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4-00096 分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4-05-17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1088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4〕6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1088号提案的答复

何艳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提案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污水防治力度,采取污水治理工程,加快黄河流域沿岸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技术升级改造,以加强黄河流域的水污染治理的建议。我厅目前已采取的措施有两点,一是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安排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同时定期召开水环境质量分析研判会,对水质变化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对存在问题采取致函督办、现场督办、媒体曝光等措施,持续改善河流水质,多措并举开展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印发《河南省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提升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完善提升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发布《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督促黄河流域内污水处理厂、涉水企业等污染设施提标改造,进一步减少污染物入河总量。接下来,我厅将尽快实施“清水入黄河”工程,督促流域内各地尽快实施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新、改、扩建工程、河道综合治理和尾水湿地工程,持续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突出小浪底至花园口区间重要支流治理,推进新漭河、二道河等污染相对较重河流综合治理,以小流域水污染治理成效提升黄河干流水环境质量改善质效。

  二、关于在黄河流域沿岸各省区加强固体工业废弃物以及农业污染废弃物污染防治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有效缓解资源供需矛盾的建议。我厅2023年配合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培育建设我省固体废物高值化综合利用工业性实验验证平台的通知》,助力培育一批工业固体废物、再生金属资源、废旧电子电器、农业固体废物等高值化工业性实验验证平台,搭建研制与产业化之间桥梁,打通从创新到应用瓶颈。2024年,我厅将继续同工业和信息化厅保持沟通合作,共同推动我省“无废城市”建设。

  三、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采取农田土壤改良、植被恢复以及处理污染土壤等措施的建议。我厅已制定净土保卫战年度实施方案,将黄河流域土壤污染治理纳入净土保卫战重要内容,相继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河南省“十四五”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方案(试行)》等多个文件,完善全省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标准、规划、政策、制度。实施示范引领,重点在黄河流域的安阳、新乡、济源等市开展耕地污染成因排查试点,支持郑州市建设国家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推动黄河流域的开封市祥符区、滑县等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县建设。多措并举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黄河流域连续3年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下一步,我厅将狠抓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推进完成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持续实施好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工程。同时,我厅会进一步加强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主动发现解决问题,保障我省黄河流域土壤质量稳中向好。

  四、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及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政策宣传,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从而构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大环境的建议。我厅2023年已将《黄河保护法》的宣传活动列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在河南环境公众号开设“豫小美带您了解黄河生态保护”专栏,分8期内容对《黄河保护法》进行科普解读,推动在在全省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制定《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完善我省黄河生态保护相关地方法规,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2024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郭泱

  联系电话:0371-66305019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政府,郑州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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