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区 > 拟批准公示 > 环评

关于2024年4月23日拟对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4-04-23 10:42打印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6

  传真:0371-66309116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洛阳市、焦作市、郑州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项目建设地点为洛阳市、焦作市和郑州市,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全长178km,共设洛阳首站和新郑末站2座站场(其中新郑末站由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建设,不列入本项目)、6座截断阀室,设计输油量为330×104t/a。管道采用常温密闭输送工艺,沿线采用管径为Φ406.4mm直缝高频焊钢管,壁厚7.9~12.5mm,干线设计压力为9.5Mpa。项目路由总体自西向东敷设,沿途经过洛阳市的孟津区、焦作市的孟州市、温县、郑州市的巩义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总计3市8县(区)。

工程总投资为107963.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08.68万元,占总投资的6.21%。

一、生态环境。本项目进入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后,定向钻下穿河南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穿越意见。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及采用合理施工方案,科学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以减轻施工期噪声影响。正常运行时站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2类标准的要求,站场周围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本工程管道施工期办公生活区为租赁民房,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依托民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肥田。管道工程试压采用无腐蚀性的清洁水进行分段试压,清管试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70mg/L),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农灌,禁止排入功能地表水体。

四、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严格按照“八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营运期影响较小。

五、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预过滤器产生的油渣和污油、设备检修产生的污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洛阳石化现有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