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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第53次企业服务日活动

来源:河南环境发布时间:2024-03-29 21:16打印页面

  为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我省水泥、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3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绿色发展协会聚焦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第53次企业服务日活动,专题解读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相关政策,在线解答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厅总工程师、一级巡视员李维群主持并讲话。

  活动以线上直播、互动答疑的形式开展,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就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做过超低排放评估的企业还用不用再做?”

  “车辆进出厂历史记录保存周期不少于24个月。目前新乡地区企业车辆进出管控平台没有预留接入端口,无法录入车辆信息,无法实现标准中规定的电子台账。”

  “环管平台是建设一个综合的环管平台,还是只要有标准要求的几个监控点位就符合超低排放要求?如果是一个综合的环管平台,环管平台是超低排放改造的必备件吗?”

  “要求企业实施新能源国六车辆运输改造,现阶段难度较大。经与货车车户了解,新能源国六车辆成本较高,市场经济不好,回本困难,接受力度不容乐观。”

  “环管平台是建设一个综合的环管平台,还是只要有标准要求的几个监控点位就符合超低排放要求?如果是一个综合的环管平台,环管平台是超低排放改造的必备件吗?”

  企业就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积极提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和厅科技标准处、大气环境处有关负责同志,逐项逐条耐心细致解答。

  李维群在讲话中强调,水泥、焦化两个行业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是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减排项目,也是推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于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了《关于深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河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要坚持和完善服务企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贯培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好税收、资金、差别化电价、差异化管控等政策措施,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保障改造任务顺利完成。企业作为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责任主体,要结合自身发展,针对性制定提升改造治理项目,切实担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健全管理机制,确保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按规定组织实施评估监测工作。

  厅科技标准处、大气环境处、技术中心负责同志;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及分局业务科室负责同志;省绿色发展协会、省水泥协会、省金属学会负责同志;省节能环保装备产业链相关企业代表;省环保产业协会、省环保联合会、省绿色发展协会相关企业代表及水泥、焦化行业企业代表,1909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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