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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政协委员 刘方兵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4-03-01 10:00打印页面

许昌市政协委员 刘方兵

  刘方兵,女,1986年12月出生,汉族,河南许昌人,本科学历,九三学社社员,许昌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科科长、许昌市普法讲师团成员、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先后被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表彰为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服务企业绿色发展表现突出个人,获得“许昌市三八红旗手称号”等。2022年12月当选为许昌市第八届政协委员。

  她一直奋战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最前沿,致力于保护和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坚持严于律己,冲锋在前,干在一线,积极参政议政,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巾帼不让须眉”,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初心不改,砥砺前行。2020年经遴选从法院进入生态环境系统后,面对新的身份、新的工作环境、新的领域,她迅速调整心态融入新的环境,本着“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思想,她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以踏实干事的奋斗姿态积极投入生态文明建设。三年来,她把休息时间全部用来加班加点工作,她知道作为一名“半路出家”的环保人,需要付出比常人多出几倍的汗水,才能从“洼地”走向“平地”进而攀登“高峰”。

  投隙抵时,勇担重任。岗位的变动对任职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作从司法转向行政,需要学习的知识很多。经过坚持不懈努力,她从一名青涩的一般同志迅速成长为一名独当一面的科室负责人。面对“活多人少”等困难,她与科室同志一起攻坚克难、披荆斩棘,一个骨头一个骨头地啃,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努力终有回报,她牵头的法治政府建设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许昌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全市第三的优异成绩,2021年被省厅命名为“生态环境系统第三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2022年获“第三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称号,2022年和2023年连续两年被省厅表彰为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工作表现突出集体,2023年被省厅表彰为服务企业发展表现突出集体。

  积极履职,主动作为。2023年,她被选为许昌市第八届政协委员,并成为了提案委员会的一员。她深感责任重大,决心要努力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履行好“五个一”职责,在人民政协舞台上书写好浓墨重彩的人生华章。调查研究是做好参政履职工作的基本功,必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只有做实做好调研工作才能提出切合实际、富有针对性的提案或社情民意出来。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在经过多次深入一线调研的基础上,联合撰写了《关于构建农村反假货币工作长效机制的提案》,对构建农村反假货币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了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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