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回《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申请收悉。
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撤回《报告书》。
特此函复。
2024年1月5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抄送: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