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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3-00186 分类:
发布机构: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文日期: 2023-10-24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商丘500千伏电网断面加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  号: 豫环审〔2023〕46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商丘500千伏电网断面加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商丘供电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0875005541K)报送的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商丘500千伏电网断面加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线路工程

  1. 新建庄周~周口500千伏线路工程

  新建庄周变至周口变的500千伏线路一回,单回架设,线路路径长度约119.4千米。线路途经商丘市(睢阳区、虞城县和柘城县)和周口市(淮阳区、郸城县和鹿邑县)。

  2.庄周~圣临I、II回50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

  由于庄周变电站的间隔调整,需对庄周~圣临I、II回500千伏线路进行改造;拆除原线路路径长度约0.2千米,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0.2千米,均为同塔双回架设。改造线路位于商丘市虞城县芒种桥乡境内。

  (二)变电工程

  1. 庄周50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庄周500千伏变电站为已建变电站,站址位于商丘市虞城县芒种桥乡境内。庄周500千伏变电站扩建1个至周口变的500千伏出线间隔,调整原至圣临变I、II回500千伏出线间隔的位置。

  2. 周口50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周口500千伏变电站为已建变电站,站址位于周口市淮阳区刘振屯乡境内。周口500千伏变电站扩建1个至庄周变的500千伏出线间隔。

  3. 沙盟500千伏变电站及开封东500千伏变电站低抗扩建工程

  沙盟500千伏变电站新建1组60兆乏的低压电抗器(电压等级66千伏),开封东500千伏变电站新建1组60兆乏的低压电抗器(电压等级66千伏)。

  工程总投资360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9.20万元。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线路塔基布设高度合理,确保输电线路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四、我厅委托商丘市、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分送商丘市、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2023年10月23日

主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督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抄送:省生态环境执法局,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周口市生态环境局,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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