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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3年8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来源:水生态环境处发布时间:2023-09-22 15:30打印页面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2023年8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月排名情况

  2023年8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洛阳、信阳、郑州。

  2023年8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濮阳、商丘、新乡。

  (二)省辖市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3年1—8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洛阳、济源、信阳。

  2023年1—8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商丘、新乡、许昌。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2023年8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南阳鸭河工区、新乡原阳县、南阳社旗县、三门峡灵宝市、许昌魏都区、郑州巩义市、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顶山鲁山县、驻马店确山县。

  2023年8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开封尉氏县、新乡辉县市、新乡凤泉区、周口扶沟县、新乡获嘉县、商丘永城市、安阳安阳县、商丘宁陵县、安阳汤阴县、焦作温县。

  (二)县(市、区)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3年1—8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三门峡灵宝市、南阳卧龙区、新乡原阳县、平顶山鲁山县、洛阳洛宁县、郑州登封市、信阳商城县、漯河召陵区、洛阳汝阳县、南阳鸭河工区。

  2023年1—8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周口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丘虞城县、安阳汤阴县、新乡卫辉市、濮阳清丰县、周口川汇区、新乡辉县市、濮阳开发区、安阳安阳县、平顶山宝丰县。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达到警示条件的有开封尉氏县、新乡辉县市、新乡凤泉区、周口扶沟县、新乡获嘉县、商丘永城市、安阳安阳县、商丘宁陵县、安阳汤阴县。

  累计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且存在不达标断面的有濮阳清丰县、安阳安阳县。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负责,为年度目标完成争取更多空间。一是强化水质断面精细管理。要把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作为年底前核心工作,特别是黄河流域花园口断面上游的郑州、洛阳、焦作三市及济源示范区,淮河流域存在累计超标断面的周口、漯河、平顶山、许昌、商丘和信阳6市,要加强水质分析及预警研判,Ⅲ类以上水质断面要防范水质波动隐患,确保持续达标;水质波动较大或单月出现劣Ⅴ类断面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增加劣Ⅴ类水质断面。二是狠抓入河口排查整治。水污染问题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一定要抓住入河排污口这个“牛鼻子”,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和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三是深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水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完善河流上、下游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联防联控、信息共享,把碧水保卫战同落实河湖长制、五水综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确保圆满完成碧水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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