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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3年7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来源:水生态环境处发布时间:2023-08-21 15:29打印页面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2023年7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月排名情况

  2023年7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三门峡、安阳、洛阳。

  2023年7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商丘、许昌、周口。

  (二)省辖市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3年1—7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洛阳、济源、三门峡。

  2023年1—7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许昌、鹤壁、商丘。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2023年7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三门峡灵宝市、许昌东城区、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三门峡)、洛阳洛宁县、三门峡卢氏县、新乡原阳县、南阳内乡县、南阳社旗县、洛阳嵩县、周口太康县。

  2023年7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濮阳华龙区、周口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扶沟县、周口项城市、商丘虞城县、商丘梁园区、驻马店新蔡县、商丘睢县、周口西华县、商丘夏邑县。

  (二)县(市、区)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3年1—7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三门峡灵宝市、南阳卧龙区、平顶山鲁山县、新乡平原示范区、三门峡卢氏县、新乡原阳县、洛阳洛宁县、漯河召陵区、郑州登封市、洛阳汝阳县。

  2023年1—7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商丘虞城县、周口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濮阳华龙区、安阳汤阴县、郑州荥阳市、新乡卫辉市、濮阳开发区、濮阳清丰县、驻马店汝南县、焦作孟州市。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且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达到警示条件的有商丘、许昌、周口。

  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达到警示条件的有濮阳华龙区、周口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扶沟县、周口项城市、商丘虞城县、商丘梁园区、驻马店新蔡县、商丘睢县、商丘夏邑县。

  累计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且存在不达标断面的有许昌。

  累计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且存在不达标断面的有濮阳华龙区、濮阳清丰县。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责,通力合作,为年度目标完成争取更多空间。一是狠抓超标断面精细管理。7月份信阳、南阳、驻马店超标断面较多,南阳、商丘和驻马店均出现劣V类水质断面,商丘包河永城马桥、信阳浉河琵琶山桥、周口颍河康店、贾鲁河西华大王庄、许昌周桥闸、漯河漯邓桥断面存在不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风险。以上各市要组织深入排查、摸清原因、找准症结、抓紧整改,坚决遏制水质恶化趋势。二是狠抓基础设施补齐短板。持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错接混接改造进度,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特别是要尽快解决运行不稳定、停电停运等问题,做到污水应收尽收,减少污染物入河总量,降低汛期污染强度。三是狠抓汛期水环境风险防范。要密切关注河流水质,强化降雨前会商研判以及雨前、雨中、雨后污染管控,精准调度沿河排口溢流控制设施,统筹防控城市内涝风险和水环境污染风险;加强同上下游城市联防联控,建立水质、水量通报共享机制,共同解决水质超标问题,切实防范水环境风险。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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