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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3-00119 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监测处 发文日期: 2023-06-26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311122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3〕78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31112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晓东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监测体系助力沿黄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对您长期以来对我们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该提案切中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监测体系现存的不足,我厅同意提案所提对策建议,后续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黄河流域各项监测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助力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现针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建立全省统一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及高质量发展的领导

  我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双任组长的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先后七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审议规划政策文件,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推动全省上下形成了“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建立全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我厅每年均会编制印发我省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涉及黄河流域的监测工作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我省黄河流域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年度监测方案总要求,根据全省沿黄流域整体生态环境实际,结合我省地域经济发展状况,对于大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土壤地下水、生态、污染源、农业农村、黑臭水体等详细制订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方法标准等,使我省监测方案中涉及黄河流域内容具有全面性、代表性、可操作性。

  三、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我厅一向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监测能力建设。2021年为完善黄河流域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完成故县水库、瓦屋寨村、北麻桥、张村桥、芦台桥、孟州石井等六个国省控断面新建自动站的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联网。2022年完成对黄河流域9个水质自动站升级改造,提升黄河流域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能力。2023年谋划实施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黄河流域重金属自动监测能力及新增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计划在黄河流域周边尾矿库较多的5个国省控断面提升重金属自动监测能力安装重金属自动监测设备,提升重金属自动监测能力,防止突发重金属污染;计划在陶湾、二道河入黄口、回木沟等黄河流域水质达标不稳定的重点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促进改善水环境质量。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大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力度,认真研究支持政策,探索发展生态环境监测新领域、新方法、新标准,推动我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年6月25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 王 浩

  联系电话:0371-66309172;15503728652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开封市政府,开封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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