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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3年5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发布时间:2023-06-21 09:49打印页面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2023年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月排名情况

  2023年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洛阳、航空港区、济源。

  2023年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新乡、商丘、许昌。

  (二)省辖市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3年1-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济源、洛阳、信阳。

  2023年1-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新乡、商丘、许昌。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2023年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新乡卫滨区、南阳卧龙区、三门峡灵宝市、洛阳洛宁县、新乡原阳县、平顶山鲁山县、洛阳汝阳县、濮阳开发区、漯河召陵区、鹤壁淇滨区。

  2023年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平顶山宝丰县、商丘虞城县、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焦作修武县、周口扶沟县、郑州荥阳市、焦作孟州市、新乡牧野区、商丘宁陵县、新乡经开区。

  (二)县(市、区)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3年1-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南阳卧龙区、平顶山鲁山县、新乡平原示范区、信阳商城县、新乡原阳县、郑州登封市、南阳宛城区、洛阳新安县、漯河召陵区、南阳南召县。

  2023年1-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郑州荥阳市、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汤阴县、濮阳开发区、许昌禹州市、焦作修武县、新乡卫辉市、新乡牧野区、商丘虞城县、平顶山舞钢市。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且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达到警示条件的有新乡、许昌。

  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达到警示条件的有平顶山宝丰县、商丘虞城县、商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焦作修武县、周口扶沟县、焦作孟州市、新乡牧野区、商丘宁陵县、新乡经开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累计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且存在不达标断面的有新乡。

  累计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且存在不达标断面的有郑州荥阳市、平顶山舞钢市。

  四、有关要求

  针对当前我省严峻的水污染防治形势,请各地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改变当前不利现状。一是切实解决断面超标问题。5月份漯河6个国考断面全部超标,商丘、周口、平顶山、新乡4市均存在劣V类水质断面,要深入排查、摸清原因、找准症结,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治理,保证超标断面水质稳定改善。二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充分运用水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航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实时发现问题,及早处理解决,坚决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狠抓汛期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汛期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请濮阳、商丘、周口3市加快推进溢流污染控制试点工作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妥善应对水质异常问题,强化上下游联防联控,严防跨省界水污染事件发生。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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