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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06月19日拟对信阳市中心医院直线加速器、后装治疗机、DSA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3-06-19 09:10打印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公示期为2023年06月19日-2023年06月27日。

  电话:0371-66309126

  传真:0371-66309125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学理路10号(邮编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信阳市中心医院直线加速器、后装治疗机、DSA应用项目

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八大街南段东侧,信阳市中心医院羊山分院内。  

信阳市中心医院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八大街南段东侧信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内。拟在东院区门诊医技楼负二层放疗中心配备2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常规模式:10MeV、6Gy/min;FFF模式:6MeV、14Gy/min),属于类射线装置;拟在东院区门诊医技楼负二层后装治疗机房安装后装机1台,使用2枚铱-192密封放射源(单枚活度3.7E+11Bq,后装机使用1枚,交替换源1枚,废旧放射源不在医院暂存),属于类放射源,进行放射治疗;拟在门诊医技楼五层手术室配备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1台(以下简称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类射线装置。  

(一)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二)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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