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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5月31日拟对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3-05-31 17:11打印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2

  传真:0371-66309112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

平顶山石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煅烧配料成型车间、焙烧车间、石墨化车间、机加工车间等主体工程,配料检测车间、库房、循环水池、制氮房、氯化间、总变电所等辅助工程,污水处理站、烟气净化系统、固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以及综合办公楼、食堂、值班室等办公及生活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3万吨石墨碳材,其中1.5万吨为高端纯化石墨产品。项目总投资为10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90.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1%。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煅烧废气经“SCR脱硝+SDS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处理后经45m高排气筒排放,混捏废气经“黑法吸附+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经43m高排气筒排放,焙烧废气经“炉内循环燃烧+低氮燃烧+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湿电除尘”工艺处理后经45m高排气筒排放,石墨化废气经2套“三级碱喷淋吸收塔+除雾塔+湿电除尘”工艺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沥青烟、NH3、氯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炭素行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苯并[a]芘和氯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配料废气和二磨成型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工艺处理后排放;其他工艺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工艺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2-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铝用碳素企业相关要求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炭素行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器治理后烟气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冷却循环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荒燃气净化废水,其中软水制备废水与新鲜水混合后用于荒燃气净化冷却补水,冷却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荒燃气净化废水经A2O2+二级深度处理后回用,石墨化碱吸收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再生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脱硫浆液配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经集聚区污水管网排入石龙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石龙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催化、废机油、废活性炭、重油、重油渣、废焦粉等危险废物,以及除尘灰、生碎、焙烧碎、机加工固废、脱硫渣与石膏、工业盐、生化污泥等一般固废。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用于废催化、废机油、废活性炭临时收集储存,交资质单位处置,重油、重油渣、废焦粉均回用。一般固废分别采取回用于生产、外委回收利用等固废污染控制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防治措施: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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