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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六五环境日期间组织环保设施向公众集中开放活动的通知

来源: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发布时间:2023-05-30 08:48打印页面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在六五环境日期间组织环保设施向公众集中开放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做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在六五环境日前后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集中开放活动,并启动“厅局长带你走进环保设施”主题讲解活动,充分发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引领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集中开放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11日,各有关单位在此期间集中组织开放活动。

  二、活动主题

  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结合各地、各单位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实施。

  三、活动安排

  (一)集中开放

  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第一至四批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见附件),在集中开放活动期间应至少组织一次线下开放活动(六五环境日当天必须组织开放),并可额外开展其他形式的线上开放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鼓励名单外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集中开放活动。

  (二)主题讲解

  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省厅主要负责同志将带头参与2023年“厅局长带你走进环保设施”主题讲解活动。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组织环保设施开放活动的过程中,要同步策划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主题讲解活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走进环保设施开放单位进行主题讲解,并录制成视频。

  主题讲解内容应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与实践案例、当地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的系列举措和成效,并充分利用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场地特色,宣传该领域生态环境科学知识等。

  四、有关要求

  (一)数据采集

  集中开放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将作为推选年度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线下开放数据将以“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小程序”采集到的数据为准;线上开放数据由设施开放单位管理员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小程序”中申报提交,并由各级管理员进行审核、补充和提交。

  (二)成果宣传

  为做好后续成果宣传,各地、各单位应就环保设施集中开放活动情况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报道。

  主题讲解活动全年常态化开展,不限于此次集中开放活动时间区间。各地主题讲解视频由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审核并择优推荐生态环境部,请于7月1日前将推荐视频发送至指定邮箱或以网盘链接形式提交。“河南环境”新媒体平台将择优展播,各地政务新媒体平台要积极转发互动。

  (三)视频拍摄要求

  视频格式:视频以横屏格式录制。最小分辨率1920×1080像素(16:9高宽比,高清格式)。文件格式为MOV或MP4格式。

  视频时长:3-4分钟,要均衡和兼顾主讲人员出镜时长(占比不小于60%)及反应工作成效的相关工作场景或空镜头时长。不建议使用国家领导同志或部领导镜头。

  嵌入信息:视频必须嵌入字幕,有片头片尾,字体字号颜色要适中,并显示注明讲解人姓名和单位职务全称;视频中的讲解声音要清晰、完整、无杂音,可加入背景音乐,注意音量平衡。请另外提供讲解文字材料Word版,并注明讲解人姓名和单位职务全称。

  (四)其他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好此次集中开放和主题讲解活动,各级小程序管理员要及时、准确进行数据填报和审核。数据采集将于6月13日截止。名单外开放单位自行做好相关数据及材料的留档工作。

  各开放单位应采取意见簿、问卷调查、现场面谈、微信微博留言、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开放活动效果反馈,征集参访公众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和提升设施开放活动质量。

  联 系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  司东波  李红霞

  联系电话:(0371)66309509

  邮  箱:hnhbjy@163.com

  附件:第一至四批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pdf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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