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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部署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中国环境网发布时间:2023-05-29 15:23打印页面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通知,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是否已通过具有相应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方案是否在适用期内;方案是否按要求报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设立基金账户;是否按规定足额计提基金;基金是否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

  三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与验收情况。包括是否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复垦修复工作;是否完成年度或阶段性目标任务并执行了年度报告制度;关闭矿山是否完成复垦修复并通过验收(已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复垦修复的政策性关闭矿山除外);依法依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的,是否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本级内业核查和实地核查成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形成检查结果,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对检查未发现问题的,可不列入下一年度实地核查对象。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进行信用联合惩戒,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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