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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3-00088 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23-05-24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286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3〕4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286号提案的答复

李韧委员: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在此对您长期以来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电镀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我们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认真的研究,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围绕电镀行业环境管理工作,我厅先后印发了《河南省电镀行业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河南省电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原则要求(试行)》,规范了全省电镀企业水污染防治技术路线、方法以及管理措施,从建设布局,工艺装备,清洁生产,大气、水、土壤、固体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明确了新建电镀项目环评审批要求,引导电镀行业持续升级生产工艺技术、优化污染防治设施、提高治理水平。全省先后审批了商丘虞城县、平顶山宝丰县、三门峡灵宝市、洛阳伊川县集中电镀中心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通过电镀园区建设集中电镀生产线,集中电镀废水收集、处理和回用,一方面提升了区域电镀生产能力,另一方面通过集中规范建设,对废水、废气采取更加有效的治理措施,提高了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削减了废水及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量,推进了行业绿色发展。

  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配合制定相关规划和规范。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工信等部门制定电镀行业绿色发展、电镀园区标准化建设相关规划和规范,推动电镀园区高标准建设和规范化运营,全面促进电镀行业转型升级。

  (二)持续做好独立的电镀项目环评审批。在项目审批中,严把环评审批关,独立的电镀项目需进入园区集中建设,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推动独立的电镀项目依法科学选址,入园入区集中治污、集聚发展,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环评文件,加快审批,推动项目尽早投运、尽早见效。

  (三)持续推进监管和服务。持续加强电镀工业园区监管和服务,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对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相关企业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加强排污许可执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监督管理和指导帮扶,推动园区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3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王 婷

  联系电话:0371-66309115;15138969475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政府,洛阳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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