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320-01-2023-00084 分类: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3-05-24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985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3〕4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985号提案的答复

马建明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淮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提案建议很好,我厅支持该建议。现将我厅办理意见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截止2022年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6.6%。一是健全政策制度体系。编制印发 《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关于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系统谋划“十四五”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针对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印发了《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加快建立运维管理长效体制机制。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规范》编制,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供标准依据。二是科学选取治理模式。制定《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荐技术模式》,梳理总结了符合我省农情村情特点的纳管处理、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分散处理、综合治理等5类15种等主要模式。三是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治理六乱、开展六清”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为导向,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治理措施,推动黑臭水体与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统筹治理,确保治理成效,截至2022年底,我厅共治理淮河流域内国家及省级监管的黑臭水体19条。四是加强资金支持。“十四五”以来,相继支持淮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逾亿元。

  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您建议中提到的一些问题也确实存在,淮河流域生态保护依然任重道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针对存在问题,经认真调查研究,下一步,我厅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统筹打好农业农村攻坚战

  持续推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印发我省2023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利用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和各地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平台强力推进。健全省级统筹、市抓推动、县级落实的工作机制。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织,会同其他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等手段,形成部门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年度攻坚任务。

  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积极破除县域内污水治理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公众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加强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2023年年底前,基本实现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拟于近期修订印发《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荐技术模式(2023年)》,梳理总结了5大类17种技术模式,指导地方因地施策。加强对新技术的发掘,重点对微生物协同净化技术、氮磷生产型湿地利用生态技术、生态土壤渗滤床等治理模式的技术路线、使用条件进行阐述,帮扶地方了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新方法、新路径。优选经济适用、绿色低碳、维护简易、治理有效的技术模式,力争2023年年底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9%。

  三、积极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以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活动,对新发现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省辖市监管清单,有序开展治理。以控源截污为根本,综合采取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水体净化等措施,优先治理纳入国家、省级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进行监测评估,并将整治成效通过县级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在所在村公示,实施“拉条挂账、逐一销号”。2023年年底前,全省整治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119条。

  四、继续加大对淮河流域资金支持力度

  持续支持帮扶淮河流域谋划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提高项目质量。积极协调资金政策保障,引导各地逐步加大农业污染治理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深化与国开行、农发行、河南水投集团等合作,指导各地利用好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等融资渠道,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探索推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群众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五、加强农村环境能力监管

  加强农业农村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执法,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我们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23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付 斐

  联系电话:0371-66309593 13733157378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平顶山市政府,平顶山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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