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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3-00077 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23-05-23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08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3〕4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08号建议的答复

郭新杰代表: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在此对您长期以来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新乡染整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我们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认真的研究,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我省是服装产业重要转移承接地,新乡作为我省规划的四大综合性纺织产业基地之一,具有较优的产业基础,但也存在染整能力不强的产业发展瓶颈。近年来,我厅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切实做好环保要素服务保障,积极支持新乡染整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三线一单”引领。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豫环函〔2021〕171号),指导新乡市制定发布市级“三线一单”实施意见及准入清单,对印染行业提出针对性的准入要求,推动产业绿色化发展。二是支持规划环评编制。新乡市绿印小镇已纳入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根据审查权限,该规划环评报告书需生态环境部审查。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多次进行了现场指导和技术帮扶,目前,该规划环评报告书已编制完成。三是加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积极支持新乡市染整项目建设,对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提升了环评审批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支持新乡染整产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在环评审批方面,结合我省行业发展实际和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支持染整项目高标准、高水平建设;深入开展环评助企帮扶活动,推动染整产业重大项目尽快落地见效;积极与生态环境部对接,推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报告书尽快通过审查。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方面,推动新乡市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力度,为染整产业发展腾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同时根据新乡市和我省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酌情从省级层面予以支持。在环保基础设施方面,指导帮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提升,协调推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纤维专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加快建设,为染整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也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3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李 洁

  联系电话:0371-66309116 15938750099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新乡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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