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机关各处室、各区域督察办、直属各单位: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要求,我厅对既往印发的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政策文件14件(详见附件),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废止政策文件目录.pdf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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