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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2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发布时间:2023-03-24 11:35打印页面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航空港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现将2023年2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函告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月排名情况

  2023年2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三门峡、安阳、济源。

  2023年2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濮阳、开封、新乡。

  (二)省辖市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3年1-2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安阳、信阳、济源。

  2023年1-2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濮阳、商丘、新乡。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2023年2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平顶山叶县、南阳宛城区、驻马店泌阳县、洛阳嵩县、南阳卧龙区、平顶山鲁山县、焦作沁阳市、郑州登封市、南阳官庄工区、安阳林州市。

  2023年2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濮阳开发区、开封尉氏县、平顶山汝州市、开封通许县、新乡高新区、三门峡陕州区、安阳汤阴县、焦作修武县、新乡牧野区、新乡红旗区。

  (二)县(市、区)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3年1-2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平顶山叶县、安阳林州市、焦作沁阳市、南阳卧龙区、洛阳新安县、平顶山鲁山县、信阳商城县、周口扶沟县、郑州登封市、南阳鸭河工区。

  2023年1-2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濮阳开发区、安阳汤阴县、开封尉氏县、郑州新郑市、郑州新密市、平顶山汝州市、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焦作修武县、新乡红旗区、新乡牧野区。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且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的濮阳、开封、新乡进行警示。

  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的濮阳开发区、开封尉氏县、平顶山汝州市、开封通许县、新乡高新区、三门峡陕州区、焦作修武县进行警示。

  累计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且存在不达标断面的省辖市为新乡。

  累计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且存在不达标断面的县(市、区)有濮阳开发区、安阳汤阴县、开封尉氏县、郑州新郑市、郑州新密市、平顶山汝州市、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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