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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观察|从总理答记者问时提到的“农村生态价值”说起

来源:中国环境网发布时间:2023-03-14 10:19打印页面

  “就乡村振兴来讲,下一步在具体工作中,我感到要突出三个关键词:一是全面。不光是发展经济,而是要全面彰显乡村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3月13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人民大会堂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这样强调。

  我国广袤的农村除了食物供给、居住等经济价值之外,还可以提供景观、水质、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价值。而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是基础,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才能实现乡村经济、生态、社会、文化的全面发展。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关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和改善,特别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话题。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受到代表委员关注

  “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由于技术、成本、监管等因素,还存在不少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黄绵松表示,与城市相比,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维资金投入、运维监管力量不足,运维手段智慧化程度不高,亟须进行智慧化转型。他建议“充分吸纳和借鉴城市污水治理的经验做法,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加快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

  农村环境整治涉及诸多方面,在农业面源污染方面,有代表提出“如何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种养结合、变废为宝、消除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当务之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印遇龙建议,要从畜禽养殖源头减控提质、粪污处理过程综合控制等环节,开展基础研究、数据积累、集成示范,解决规模化畜禽养殖过程中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负荷高、处理水平低等现实瓶颈问题。

  有的代表委员也聚焦“以法治为保障,提高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如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议,制订《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提供制度保障和法治支撑。

  除了以上方面,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也是两会期间大家关注的焦点。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黑臭水体是“群众身边的污染”。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对于推进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十分重要。

  近年来,全国各地大力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总体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接下来,治理对象转向农村黑臭水体,将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齐头并进。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该如何发力?

  2022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作为“十四五”重点任务予以推进,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齐头并进。到2025年,要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如何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中国环境报记者,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充分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水体汇水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黑臭水体的特征与成因,分区分类开展治理。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等,合理选择适用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和设施设备,注重实效,不搞 “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另一方面,马军表示要优先考虑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不能为了达到短期效果,就通过一些化学药剂去进行处理,这样治标不治本。建议在控源截污的前提下,更多考虑通过自然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比如一些小的沟渠,在将有害物质去除后,可以采取诸如人工湿地的处理方式,解决富营养化问题,促使达到自净。”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公众参与尤为重要。“用高度互动的新媒体工具吸收公众大规模参与环境整治行动,对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据有关统计,公众和环保组织举报已促使50多条黑臭水体被纳入治理计划。公众举报也反映了很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成后出现的返黑返臭、偷排和垃圾丢弃现象,这些公众意见的表达也帮助了治理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在马军看来,农村的黑臭水体整治也可以借鉴城市的治理方式,多引导公众参与。“需要继续加大公众参与,通过信息公开让社会各界都能够了解农村黑臭水体的现状和治理进展。希望城市黑臭水体举报平台可以延伸到农村,让公众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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