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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周口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常态化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来源:发布时间:2023-02-28 10:00打印页面

“针对个别干部职工反映驻在单位办公用房和公车使用问题,我们要搞一次专项检查,查找和纠正驻在单位在办公用房、公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同时,我们同步跟进监督……”2月27日上午,周口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针对近期监督重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当天下午《关于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驻在单位。

周口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常态化从严督促驻在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在办公用房方面列举了是否有“虚设办公桌”、“平时两间房、检查一间房”等变相占用办公用房等5项问题。在公车检查方面列举了是否有用公款为私车加油、洗车、养护等私车公养问题和是否有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等7类问题。《通知》要求驻在单位要提供办公用房平面图、具体房间使用人、公务用车运行台账及派车手续、自查自纠统计表等相关资料。

“驻在单位要认真总结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对存在问题,要有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我们重点围绕驻在单位自查情况、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自查及整改不力、监管不严、违规使用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责。”驻该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周口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朱玉柱 董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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