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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处罚 服务绿色发展——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第41次企业服务日活动

来源:河南环境发布时间:2023-02-08 11:34打印页面

  不予处罚情形

  可以不予处罚情形

  从轻处罚情形

  减轻处罚情形

  从重处罚情形

  我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五项清单”

  事关企业利益

  受到广泛关注

  包括哪些情形 哪些事项清单

  如何准确把握落实

  这场直播说清楚了

  2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第41次企业服务日活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省委、省政府“万人助万企”活动部署,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竞进姿态,进一步动员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躬身入局、助企纾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绿色发展。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杰主持并讲话。

  活动中,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从政策背景、政策要求、政策内容、注意事项等四个方面,介绍了国家和我省在优化营商环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方面有关政策,解读了《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和《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内容,结合工作中发现的实际问题,讲解了“五项清单”内容及其实践要领,明确了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平、公正、合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要求,在线解答了全省各地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机构和相关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活动强调,服务企业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具体实践,也是生态环境部门的重要职责。“企业服务日”是助企纾困的重要载体,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是服务企业的重要举措,要提升政治站位,聚焦重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深化服务企业内容,狠抓措施落实,做到“企有所需、我有所为,企有所求、我有所应”“说到做到、服务周到”,推动服务企业走深做实。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赵杰要求,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提升“企业服务日”活动内涵,创新服务企业方式方法,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强化服务企业宣传,持续深化助企惠企服务内容,切实把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换位思考,突出问题导向,营造浓厚氛围,“上门指导、普法宣传、开门纳谏、跟踪问效,持续优化监管方式”,做到“苦口婆心勤普法,动真碰硬抓执法,协调联动促转型”。要充分认识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普法释法,层层开展裁量基准政策培训,加强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实施效果评估,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为全省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活动以线上直播方式开展,省生态环境厅设主会场,各省辖市(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及其分局设154个分会场。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局环境执法人员、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参加,5470余名企业代表在线参加。

  视频回放链接:https://cloud.xylink.com/vodpub?public_id=feee5c36-b6a9-4d6a-a02e-befb1799dd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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