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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度法治(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发布时间:2023-01-28 08:16打印页面

  2022年,在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及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下,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法律知识培训方案》,同时纳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并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多次邀请省委党校、省内高校专家教授举办全系统视频讲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推荐优秀论文3篇参加省司法厅征文比赛。

  二、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高位推动。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2022年度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将法治建设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密结合,统筹谋划、整体部署,一体推动、一体落实,其中明确要求将法治建设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厅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在组织开展年终述职述廉工作中,将述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法治队伍建设及工作落实举措持续加强。配齐配强法治机构专业人员,及时调整、不断优化法治队伍,做好经费保障支持,选派学历高、能力强、潜力大的年轻干部多学习、多培训,持续提升法治机构队伍整体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召开厅党组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及时对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文件进行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在安阳、鹤壁、三门峡等市实地调研,厅主要领导向省人大汇报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相关情况,并在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电视专题询问活动中回答代表关切的问题。

  (三)依法行政工作成效突出。深入推进“1211”法治政府工作机制,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取得突出成效。高质量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厅法治工作的实地督察,获得较高评价。指导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南乐分局,被评为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被评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四)各类涉法事项依法有序推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落实律师坐班制度,明确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事项、合同审查等方面专人提供法律服务。为规范复议应诉工作,印发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办法》。2022年我厅办理被复议案件2件,转送有关地市政府复议案件3件,没有发生诉讼案件。

  (五)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新开设“蹲苗育苗”干部服务专栏,监督指导政务公开各专题专栏运行维护。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厅门户网站上设置“我要咨询”等专栏,及时在线答复群众咨询,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和诉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着力完善登记管理、协同办理、会商把关、送达存档等机制。今年以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2739条,报送省政府动态信息126条,严格审核发布公告类等公开信息112件。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绿色发展。推动开发区放能赋权,鼓励将省辖市级环评与排污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开发区。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采取环评豁免、告知承诺审批、总量豁免、并联审批等方式,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对63类项目环评文件实施告知承诺审批,1个工作日即可办结。做好“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面”指标的年度工作方案和指标数据收集考核等工作,研究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政策等。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印发《扎实做好惠企纾困一揽子生态环境政策措施》,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现场帮扶。“企业服务日”活动有序开展,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累计举办40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各类困难问题1.9万个。结合生态保护职能,对18个地市“一市一策”制定个性化支持意见,助力各地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提升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水平

  (一)完善地方性法规标准。做好《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工作,积极推动《河南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列为2023年立法项目。指导帮助各地市积极推动立法,漯河市2022年3月1日实施的《漯河市黑臭水体防治条例》,是全国首个黑臭水体防治地方性法规。发布实施《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基本形成覆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全方位的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办法(修订)》《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规范性文件认定指导意见》等,对我厅代拟的省政府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开展梳理清理,上报省政府废止(宣布失效)17件,修改1件。加强对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民商事合同的合法性审查,2022年,共审查政策文件21件,规范性文件4件,民商事合同201件。

  四、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在气象条件较2021年同期明显不利情况下,我省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定的各项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提升行动、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和夏季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加强移动源污染监管,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突出抓好重点时期秸秆禁烧等工作。科学推进夏季臭氧污染攻坚,强化污染治理和精准管控,实施“一市一策”驻点帮扶,对全省涉气企业实施绩效分级管理,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圆满完成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党的二十大空气质量保障重大任务,生态环境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先后致函感谢。

  (二)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国考断面中,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国家考核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省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巩固,144处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推进“一院一策”整治,全省涉疫污水得到安全处置。有效保障水环境安全,组织涉及跨界河流的各市县开展联防联控,有效化解跨省界污染隐患。组织各地积极参与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郑州市、开封市被国家确定为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评选出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23个、特别案例2个、提名案例4个,其中鹤壁淇河入选首批国家18个美丽河湖优秀(提名)案例。

  (三)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落实耕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重点企业源头预防。夯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建立地下水监测体系,打造全国首个省级地下水“双源”监控预警平台。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南乐样板”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内乡模式”在全国推广,周口市成功申创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市。

  五、立体化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一)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显著提高。一是全力推动专项执法行动。扎实组织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全省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涉及多类型多领域的专项行动。二是不断健全执法体制机制。制定出台《河南省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专案查办制度》《河南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测联动规定》等多项制度,修订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处罚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河南省污染源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异地交叉互查监督帮扶工作制度》等。三是持续优化执法监管。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在线监控、用电监控、门禁管控等科技手段监管,对信用良好企业,实施“无打扰”监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做实行政指导工作,实行执法人员包企业包服务,指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管理规范化要求。坚持宽严相济执法,对无主观过错、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加强。与省检察院、省工商联等共9家单位联合印发《河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运行规则(试行)》《河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推荐业务骨干充实河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库,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三)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印发《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河南省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科学谋划,强力推进;在黄河流域集中开展涉水排污单位稳定达标排放、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等6个专项行动,黄河河道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持续开展黄河“清废”行动、“一废一库一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等排查整治活动;与山东省签订《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获山东生态补偿资金1.26亿元。黄河干流水质稳定达标,出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类。

  (四)全力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制定下发《省辖丹江口水库入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入库河流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对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522个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水源保护区内村庄生活污水整治行动,完成317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及时有效处置水污染突出事件,南阳淇河、五里川河水污染应急处置措施被誉为“南阳模式”入选生态环境部典型案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做法在2022年度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六、全覆盖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推进“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一是做好全厅及系统内普法工作。在开展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同时,开展全系统法治培训,组织参加生态环境部举办的法治培训班、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培训班等,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召开环保信用评价工作视频培训会,将本系统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系统“以考促学”理论测试。二是做好社会公众普法工作。在做好厅官网、报纸等传统宣传渠道的同时,发挥好“河南环境”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利用“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普及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七、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2022年法治建设虽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需持续加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一些基层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仍需加强,依法行政水平需持续提升。二是普法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要持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生态环境守法意识,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要,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生态强省贡献法治力量。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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