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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3-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23-01-10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同意撤回河南豫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原料结构调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
文  号: 豫环办函〔2023〕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同意撤回河南豫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原料结构调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

河南豫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回<河南豫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料结构调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撤回《河南豫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料结构调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特此函复。

  2023年1月6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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