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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3-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3-01-04
名  称: 关于印发“十四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的通知
文  号: 豫气候办〔2023〕1号 有 效 性: 生效

关于印发“十四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十四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目标完成。

  附件 各省辖市“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pdf

  2023年1月3日

抄送: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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