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13起。其中,1起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自然灾害次生;12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因交通运输事故次生4起、安全生产事故次生5起、自然灾害次生2起、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危化品车辆自燃)1起。13起事件全部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