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焦作至荥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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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焦作至荥阳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焦作市 荥阳市 | 河南省交投焦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河南德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路线全长35.288公里,起点位于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宁郭镇西南G327,终点位于荥阳市汜水镇连霍高速,接规划的焦作至平顶山高速荥阳至新密段。途经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武陟县、温县和郑州市荥阳市。设计时速120 km/小时,双向四/六车道(其中起点至沿黄高速段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7m;沿黄高速至终点连霍高速段为双向六车道段,路基宽度34.5m) 设置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服务区内加油站另行环评)、养护工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桥梁监控通信站1处。项目总占地433.1954hm2,其中永久占地326.2194hm2,临时占地106.9760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其中占用基本农田224.16 hm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出具了同意本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2272号) 。项目采样外购土方,不设置取、弃土场,拟设置5处施工生产生活区(沥青拌合站1座、混凝土拌合站5座和水稳拌合站1座),施工道路长度为54.90km。 项目总投资100.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069.8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90%。
| 一、生态环境。本项目不可避让以黄河特大桥形式分别跨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一级、二级保护区)、河南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荥阳市黄河王村地表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对敏感点采取措施后运行近期及中期敏感点昼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 三、水环境。运营期服务区和收费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四、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环保措施:项目各收费站、服务区等服务设施日常生活采用电能;餐饮采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均不设置燃煤锅炉。 服务设施餐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小型:处理效率不低于90%,浓度1.5mg/m3),处理后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五、固体废物。服务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汽车维修废机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安全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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