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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168 分类: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2-07-26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059号提案的补充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2〕13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059号提案的补充答复

于鲁冀代表:

  2021年省第十二届政协第四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关于遵循生态循环理念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的提案》,我厅于2021年进行了回复。同时,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在下步工作中予以了采纳。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现将最新进展补充答复如下:

  2021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目标,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稳步提升,截止2022年6月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4.5%左右,位居中西部省份前列,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稳步提升。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多次召开培训会、推进会,指导各地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避免机械照搬城市模式搞“一刀切”。根据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经济适用的污水治理模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要结合我省农业大省实际,优先选择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资源化利用治理路子。对此,我们梳理总结了5种14类适用于我省不同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荐技术模式,指导各地精准施策、分类治理。城镇周边等有条件纳管村庄,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其延伸覆盖;人口较多且居住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宜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其他的多数村庄,重点做好黑灰水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二、审慎建设、稳中求进。2022年,经省政府同意,相继印发了《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关于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等,系统谋划“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求各地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建设上,不能超越发展阶段“大干快上”、“大拆大建”、“高大上”等,审慎建设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稳中求进,求好不求快。现阶段重点以乡镇政府驻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沿线、黄河干支流沿线村庄以及城郊融合类村庄为重点,推进生活污水治理,辐射带动周边村庄,构建“一纵一横、多点支撑”的“点、线、面”协同推进治理格局,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

  三、生态循环、尾水回用。立足我省水资源相对不足和农业大省的省情,编制《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时专辟资源化利用章节,要求各地要结合农业生产需要,持续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逐步构建污水“无害化-输送-贮存-消纳利用”全流程体系。鼓励污水进行黑灰分离、分别利用,污水经适度处理达到特定水质标准,优先用于农林草田灌溉、庭院利用等,实现水资源或氮磷等营养物质再利用。积极探索灰水资源化利用形式,通过“四小园”的方式实现灰水回用,未回用部分充分利用人工或自然生态系统进行消纳。目前,我省多数村庄基本实现了“黑”“灰”水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新郑市将尾水回用责任落实到相关乡镇,并在部分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立尾水收集池和抽水泵,方便周边村民取用。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省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农村环境治理保护任重道远,我们将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发力、精准施策、久久为功,不断擦亮美丽乡村绿色颜值。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帮助我们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22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申国彦

  联系电话:0371-66309522;1803718879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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