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60 万吨氧化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经审查,该项目目前位于焦作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不符合《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据此,我厅决定退回该项目《报告表》,待以上问题解决并修改完善《报告表》后,再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我厅审批。
2022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