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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149 分类: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2-07-11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补充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2〕11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补充答复

李会良代表:

  2020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建议”,我厅于当年对您进行了回复。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现将最新情况补充答复如下:

  2021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立足职责定位,紧盯“两块地”(农用地、建设用地),持续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工作建议,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在建立长效监测机制方面。加强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建设“豫北、豫西、豫中、豫东、豫南”五大土壤环境监测区域中心,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例行监测制度,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网风险点位监测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及周边土壤监测,建立农用地土壤污染预警体系,开展农用地及农产品协同监测。截至目前,全省已布设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195个、风险点位201个,耕地土壤预警点位3000余个,土壤监测点位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

  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纳入监管名单的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对耕地周边2877家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进行排查,确定整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示范工作,以邓州市、南乐县等农业大县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负荷评估、污染治理、绩效考核工作,搭建信息数据平台,加强农业面源领域执法监管。

  在加大治理资金投入方面。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指导帮扶、协调沟通,组织各地、各部门遴选、申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36个,争取各类资金约26000万元,支持范围涵盖农用地安全利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多个方面。同时,依托河南省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土壤修复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等领域项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支持力度。

  在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方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电视和广播等媒介手段,一方面,定期公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畅通土壤污染突出问题投诉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另一方面,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和科普宣传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知识,引导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我省组织制作的“土”故事系列动画生动讲述了什么是土壤、为什么保护土壤、怎么保护土壤等一系列问题,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也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2年7月7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曹琼辉

  联系电话:0371-66309109;15003834081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平顶山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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