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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114 分类:
发布机构: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文日期: 2022-06-06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对《西峡县众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复核结论及处理意见的函
文  号: 豫环办函〔2022〕37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对《西峡县众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复核结论及处理意见的函

河南汇鑫节能环保技术公司: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移送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涉嫌编制质量问题线索的函》(辐射函〔2022〕2号)要求,依据相关规定,我厅组织对你单位编制的《西峡县众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复核及调查取证,现将复核结论及处理意见函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报告表》未给出X射线探伤机控制台设置及探伤时人员管控措施内容,不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第3.1.2节和第4.2节相关要求。

  二、复核结论:《报告表》存在“未给出X射线探伤机控制台设置”和“未能全面描述探伤时人员管控措施”的问题。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所列“所提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处理结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第七条规定,对编制单位河南汇鑫节能环保技术公司(信用代码:91411300685671439L)给予通报并失信计分5分,对编制人员陈静(信用编号:BH005018)、贾丽(信用编号:BH020116)分别给予通报并失信计分5分。

  四、有关要求:你单位应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内控把关,切实做好环评文件编制全过程质量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核与辐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确保环评文件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

  2022年6月2日

主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督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抄送:南阳市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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