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环保文件 > 其他文件 > 2022
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113 分类:
发布机构: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文日期: 2022-06-06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对《郏县人民医院新增电子直线加速器 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复核结论及处理意见的函
文  号: 豫环办函〔2022〕36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对《郏县人民医院新增电子直线加速器 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复核结论及处理意见的函

河南盈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移送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涉嫌编制质量问题线索的函》(辐射函〔2022〕2号)要求,依据相关规定,我厅组织对你单位编制的《郏县人民医院新增电子直线加速器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复核及调查取证,现将复核结论及处理意见函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报告表》未说明门机联锁装置功能实现过程,同时缺少紧急停机按钮、摄像头、固定式剂量率探头安装位置布局图等内容,不满足《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第8部分表10相关要求;未描述和分析防护门与屏蔽墙的搭接情况,不满足《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1部分:一般原则》(GBZ/T201.1-2007)关于防护门与屏蔽墙连接处屏蔽的要求。

  二、复核结论:《报告表》存在“未说明门机联锁装置功能实现过程,同时缺少紧急停机按钮、摄像头、固定式剂量率探头安装位置布局图等内容”和“未描述和分析防护门与屏蔽墙的搭接情况”的问题。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所列“所提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处理结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第七条规定,对编制单位河南盈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410100MA44F3WG2D)给予通报并失信计分5分,对编制人员赵琰琰(信用编号:BH015175)给予通报并失信计分5分。

  四、有关要求:你单位应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内控把关,切实做好环评文件编制全过程质量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核与辐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确保环评文件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

  2022年6月2日

主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督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抄送: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印发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